•监管体系:香港卫生署医疗器械科负责推行医疗器械行政管理制度(MDACS),包括医疗器械及贸易商的表列制度
•产品分类:一般医疗器械分为第I、II、III、IV四级,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分为第A、B、C、D四级,风险最低的第I级和第A级不纳入表列范围
•申请资格:申请人须为本地制造商或由制造商指定的本地负责人(LRP),本地负责人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在香港有商业登记的自然人或法人
•申请路径:可选择经CAB评估拿证书或提交指定参考司法管辖区(中国、美国、欧盟、加拿大、日本、澳洲、韩国、新加坡)的销售核准证明
•申请文件:需提交制造商本地负责人委任函、香港本地商业登记证、ISO 13485证书、临床评估报告或性能评估报告、标签及使用说明书等